代購換人民幣收到貨款,帳戶卻被當人頭帳戶,三方詐騙幫助詐欺不起訴成功案例|貓董律師

她在做中國明星周邊商品的代購,平常會幫網友用支付寶代付款項、做新台幣換人民幣的交易。某天一個網友主動聯繫她,說要換匯,雙方談好之後,對方就把錢匯進她的帳戶,她再依約把對應的人民幣轉到支付寶——對她來說,這就是一筆再平常不過的換匯交易。

沒想到那筆匯進來的錢,是別人被假網拍詐騙的款項。她的帳戶因此被以幫助詐欺偵辦,被當成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。明明只是正常做代購、換匯,卻一夕之間變成被告。以下是這個案子怎麼被認定、又怎麼爭取到不起訴的完整過程。

檢警一開始怎麼認定這個案子

檢警端最初的認定是:被告可預見任意把金融帳戶資料交付他人,可能被拿去當詐騙收款、掩飾犯罪所得的工具,卻仍基於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的「不確定故意」,提供帳戶供詐欺集團使用,導致被害人被假網拍詐騙、把錢匯進這個帳戶。因此認為涉犯刑法第 30 條、第 339 條第 1 項的幫助詐欺取財罪,以及洗錢防制法第 19 條第 1 項的幫助詐欺(洗錢)罪

這套「不確定故意」是人頭帳戶案最常見的認定框架。要翻轉它,關鍵在證明被告收到這筆錢有正當、合理的交易脈絡,而不是明知詐騙還幫忙收款。

辯護主張與策略

這個案子能翻轉,靠的是好幾層很有力的事證。

第一,她收到那筆錢,是因為真實的代購換匯交易。被告提出了自己在網路上的代購貼文,以及與對方的對話紀錄。紀錄顯示對方主動聯繫她,表示要進行新台幣兌換人民幣的交易,雙方談好後對方才把款項的匯款截圖傳給她查收,她也依約把人民幣轉到支付寶。檢方因此採信她「經由正常代購、換匯交易而取得款項」的說法。

第二,她事後主動查證、發現不對就要取消交易、謀求法律途徑。被告曾詢問對方,匯進她帳戶的款項是不是對方本人帳戶所匯,對方表示「並非本人帳戶」——被告當下就表示要取消交易、並謀求法律途徑解決。這個「主動查證、發現異常就喊停」的舉動,正好證明她不但不知情,還相當警覺,與幫助詐騙者的心態完全相反。

第三,這是一個日常在用、餘額近 10 萬的帳戶,不是專門交出去的人頭帳戶。交易明細顯示,款項匯入前帳戶裡還有近 10 萬元,如果她把這個帳戶交給詐騙集團,極可能因款項遭凍結而影響自己的日常生活。檢方因此推論:這與詐騙集團通常利用「他人鮮少使用的帳戶」來收取贓款的型態明顯不同。

檢方據此認定,本案不能排除是第三方利用網路匿名、不易查緝的特性所進行的「三角詐欺」——詐騙者一邊以假網拍話術騙被害人把錢匯進被告帳戶,一邊對被告佯稱這是換匯款項,讓被告誤信是正常交易。

結果: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均獲不起訴

檢方最終認定:無證據證明被告具有幫助詐欺或洗錢的故意,難僅憑被害人把款項匯入被告帳戶,就推論被告涉有幫助詐欺等犯行,犯罪嫌疑不足

依刑事訴訟法第 252 條第 10 款,作成不起訴處分

黃0恩換匯人民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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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有類似處境的人

如果你也是做代購、代付、換匯、二手買賣,用自己的帳戶收到對方款項,事後才發現那是被詐騙的錢、帳戶被列警示帳戶、被當成人頭帳戶——請記住:你收這筆錢的交易脈絡,以及你有沒有事後查證、警覺,都是對你有利的證據。

這類三方詐騙、代收代付衍生的人頭帳戶案,檢方看的是「你收這筆錢,是不是出於正常交易、你是不是真的不知情」。能證明這件事的,就是你的代購或交易貼文、跟對方的對話紀錄、你查證或取消交易的紀錄、帳戶平常的正常收支。這些是還原「你只是在正常做生意」最有力的證據,越早完整保留、交給律師整理,越有機會在偵查階段爭取到對你有利的認定。類似案例可參考代收代付被當人頭帳戶,三方詐騙詐欺不起訴,更多成功解除警示帳戶的案例也整理在這裡。

FAQ

Q:做代購換匯收到貨款,帳戶被當人頭帳戶怎麼辦?

先備份你的代購或換匯貼文、跟對方的對話紀錄、交易與金流憑證。這些能證明你收款是出於正常交易、不知情,整理好再到案說明,有機會在偵查階段爭取不起訴。越早諮詢律師,越能在第一份筆錄就把脈絡講清楚。

Q:什麼是三方詐騙?為什麼我會被當成人頭帳戶?

三方詐騙是詐騙集團一邊騙被害人把錢匯進你的帳戶、一邊對你佯稱這是正常的買賣或換匯款項,讓你在不知情下成了金流的中繼站。因為錢確實流經你的帳戶,你才會被當成人頭帳戶偵辦。但只要能證明你是被話術利用、主觀不知情,就有空間爭取不起訴。

Q:我事後有發現怪怪的、想取消交易,這對案子有幫助嗎?

很有幫助。如果你曾主動查證款項來源、發現異常就想喊停或報警,這些紀錄正好證明你不知情、而且相當警覺,與幫助詐騙者的心態相反,是有利的佐證。記得把這些對話完整保留。

做代購、換匯收到一筆詐騙款就被當人頭帳戶?你其實只是在正常做生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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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王心婕律師(執照字號 108臺檢字第15214號 / 台灣虛擬資產反洗錢協會理事)依實際辦案經驗撰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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貓董律師專長與成功案例

貓董律師-王心婕律師

專長:

  • 警示帳戶解除
  • 告誡戶解除
  • 虛擬貨幣詐騙辯護
  • 洗錢防制法案件

實績案例:

  • 撤銷告誡 28 件
  • 詐欺不起訴成功解除警示帳戶 28件
  • 案例更新至:2026年3月

相關經歷與講座:

  • 銀行法吸金律師、組織犯罪律師
  • 台灣虛擬通貨反洗錢協會理事
  • 多次受邀至遠東銀行演講虛擬貨幣法律
  • Tesa台灣電子商務暨創業聯誼會講師
  • Hahow講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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