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地檢署傳票,或被警方通知去「說明」,案由寫著詐欺,該怎麼辦?
不論你是被借貸、感情、生意糾紛指控,或是被話術誘騙、半知情捲入,第一個念頭多半是:「第一次而已,會被關嗎?關多久?」
這裡告訴你:詐欺初犯會被關多久?影響量刑的關鍵因素、初犯怎麼爭取緩刑、怎麼樣才能「不被起訴」?以及到傳票現在該做什麼?
先記住 4 個重點
- 普通詐欺最重 5 年、加重詐欺 1 至 7 年;
- 初犯不等於免關,但最有條件爭取從輕。
- 會不會關,看角色輕重、金額、有無和解賠償與犯後態度,不是一句「初犯」就決定。
- 要獲得「不被起訴」,普通詐欺多半不是靠緩起訴,而是靠是否構成詐欺、或在審判中證明沒有犯意。
一、詐欺初犯會被關多久?先看刑期
依詐欺類型與情節,刑期落點差很大。 最常見的兩種如下:
| 罪名 | 法條 | 法定刑 | 能否易科罰金 |
|---|---|---|---|
| 普通詐欺罪 | 刑法第339條 | 5 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 | 有機會(宣告 6 月以下時) |
| 加重詐欺罪 | 刑法第339條之4 |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 | 原則上不行 |
如果你的情況屬於「三人以上共犯」「冒用公務機關」「透過網路、電信對公眾散布」等加重情形,會走加重詐欺(最低 1 年起跳),這部分的構成要件與刑期,詳見〈加重詐欺罪〉專文。一般個案則以普通詐欺論。
要強調的是:詐欺罪「成立」和「會不會被關」是兩件事。
就算被認定成立詐欺,初犯仍可能透過緩刑、易科罰金而不必入監。初犯真正的意義,是你還握有較多爭取從輕的籌碼。
詐欺罪初犯一定會留前科嗎?
不一定。如果爭取到不起訴處分,案件不會留下有罪判決紀錄;如果被判刑但獲緩刑,緩刑期滿且未被撤銷,刑的宣告失其效力。但只要進入有罪判決並執行,就會留下前科紀錄。能往哪個方向走,取決於你多早、用什麼策略處理。
二、詐欺初犯會不會關,法院看這幾件事
法院量刑是綜合判斷,「初犯」只是其中一個有利因素。 影響你會不會被關、關多久的,主要是下列幾點:
- 角色輕重:你是主導詐騙,還是被利用、邊緣參與?這通常是影響最大的因素。
- 詐欺金額與被害人數:金額越大、被害人越多,刑度通常越重,也越難緩刑。
- 有無和解、賠償:與被害人和解、實際賠償損失,是爭取從輕與緩刑的關鍵籌碼。
- 犯後態度:是否自首、坦承、配合偵查,有無悔意。
- 有無前科:初犯、素行良好,是爭取緩刑的有利條件。
換句話說,「我是初犯」不會自動讓你免關;
但把上面這些有利因素及早建立起來,會大幅影響結果。這也是為什麼越早處理越好——很多籌碼(例如及時和解)一旦錯過階段就難以補救。
三、詐欺初犯怎麼爭取緩刑、不被起訴或易科罰金?
這三個概念常被混為一談,先分清楚,才知道自己該往哪個方向爭取。
緩刑(刑法第74條)
受 2 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、且過去未曾因故意犯罪受逾 6 個月有期徒刑宣告(或執行完畢、赦免後 5 年內未再犯)者,法院得宣告緩刑。
也就是說,若宣告刑沒有超過 2 年、近 5 年內無有期徒刑前科,並與告訴人和解,法院就有酌定緩刑的空間。普通詐欺與加重詐欺,只要宣告刑落在 2 年內、條件符合,初犯都有爭取緩刑的機會。
不被起訴——普通詐欺多半不是靠「緩起訴」。
這點很多文章寫錯,要特別說明:緩起訴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,僅適用於「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『以外』之罪」。普通詐欺最重本刑 5 年、加重詐欺 7 年,原則上都超過門檻、不適用緩起訴。
所以詐欺初犯要「不被起訴」,重點通常不在緩起訴,而在於:
- 爭執是否構成詐欺:詐欺要件需「一開始就有騙的意圖+施用詐術」。若實際上只是單純借貸糾紛、履約爭議,或你是被誘騙而不知情,就可能因「罪嫌不足」獲不起訴處分。
- 認罪協商與量刑爭取:證據明確時,重點轉為和解、坦承、爭取較輕的宣告刑與緩刑。
易科罰金(刑法第41條)——限刑期較輕的情形。
受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、且所犯為最重本刑 5 年以下之罪者,得易科罰金。普通詐欺(最重 5 年)仍有空間;但加重詐欺(最重 7 年)原則上不能易科罰金。
網路上說「初犯交罰金就好」,多半把不同罪名混在一起,別誤信而錯過處理時機。
四、詐欺常和洗錢一起被告嗎?
很常見。提供帳戶、幫忙轉領款項的詐欺案件,很常同時被掛上《洗錢防制法》,變成「詐欺+洗錢」一起偵辦,刑度與處理方式都有額外的眉角,例如提供帳戶是告誡還是刑事或數罪併罰怎麼算。這部分我們另有完整說明,詳見〈洗錢防制法初犯會被關嗎?〉。
五、被告詐欺的初犯收到傳票,該做什麼?
別等、別賭「初犯沒事」,照階段主動處理。最該避免的是逃避傳票與自己亂講話。
該做的事
- 收到通知或傳票時:務必依傳票時間、地點出庭。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,依刑事訴訟法第75條得拘提;真有困難(住院、長期在國外)須檢附證明並經准假。
- 偵訊前:理清自己怎麼被找上、金錢往來的時間軸,保全對話紀錄、匯款證明;最好先諮詢律師,知道什麼該說、什麼先別說。
- 偵查中:和解的黃金期。若有被害人,評估和解、賠償的可行性與策略——這是日後爭取緩刑的重要基礎。
- 起訴後:聚焦量刑與緩刑,整理對自己有利的事證(初犯、被利用、配合、悔意、賠償)。
千萬別做的事
- 別以為「初犯放著就會沒事」——詐欺是公訴罪,不會因對方原諒或時間過去自動消失。
- 別自己跑去跟承辦「隨意解釋」,把不利的話說死。
- 別與其他人串證,可能衍生其他罪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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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詐欺初犯常見問題(FAQ)
Q:詐欺初犯第一次會被關嗎?
A:不一定。初犯不代表免關,也不代表必關,法院會看角色、金額、有無和解賠償與犯後態度。初犯是爭取緩刑最有條件的階段,關鍵在趁早處理。
Q:詐欺初犯關多久?
A:普通詐欺最重 5 年、加重詐欺 1 至 7 年,實際刑期依情節而定。初犯、金額不大、已和解者,較有機會爭取緩刑或(普通詐欺)易科罰金。
Q:詐欺初犯可以緩起訴嗎?
A:原則上不行。緩起訴限最重本刑三年以上「以外」之罪,普通詐欺最重 5 年、加重詐欺 7 年,多數情形不適用。要避免被定罪,重點在爭取不起訴(罪嫌不足)或審判中爭取緩刑。
Q:詐欺初犯可以易科罰金嗎?
A:普通詐欺有機會——受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時,得易科罰金。加重詐欺(最重 7 年)原則上不能易科罰金。
Q:和解對詐欺初犯有用嗎?
A:有用。詐欺是公訴罪,和解不能撤案,但和解、賠償是爭取從輕量刑與緩刑的重要因素,尤其對初犯、金額不大者。
Q:借錢不還算詐欺嗎?我會被判刑嗎?
A:不一定。詐欺需「一開始就有騙的意圖+施用詐術」。若只是事後無力清償的借貸糾紛,可能僅屬民事,不構成詐欺,有機會因罪嫌不足不起訴。
Q:收到地檢署傳票,一定要請律師嗎?
A:法律沒強制,但偵查中的應對會大幅影響後續。至少在偵訊前先諮詢,了解處境與風險再決定要不要委任,比自己摸索安全很多。



